一、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生工作处的指示与要求,开展和落实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起草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意见、规划、方案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日常学习及生活情况,做好学生日常服务、教育、管理和校园稳定工作。
四、及时、全面、准确向领导汇报学生突发、重大事件,并协助做好学生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生军训工作,组织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的教育活动及相关工作。
六、开展学风建设工作,构建学风建设机制。监督、指导各学院学风建设开展情况,对各学院进行考核及学期综合测评等工作。
七、开展校规校纪宣传,协助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及思想教育工作。开展有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服务工作。
八、负责学生教育管理有关文件的下发、资料整理归档等日常工作。学生证注册、补办等事宜。
九、负责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包括辅导员的培训、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