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处长岗位职责
学生工作处长在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教学工作,全面落实学生工作处的工作,组织全处人员完成本处各项职责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加强学生工作规范管理,根据上级总体要求和学校教学工作以及学生教育管理实际,负责指导制定或修改学生工作处和学生教育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学期工作计划,提出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三、切实抓好学生管理队伍建设,着力抓好学生专职管理教育工作队伍的思想、业务和作风建设,提高整体综合素质,努力打造成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效率高的学习型团队。
四、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抓好学生干部骨干的选拔、培养、教育、管理和能力提高工作。组织研究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思想和心理问题,指导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定期主持召开全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例会,听取各学院学生工作的反映和汇报,及时掌握全校学生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指导和定期检查、考核各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六、搞好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部门配合工作,确保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抓好校风校纪、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七、抓好学生思想教育、学生公寓、学籍档案、心理咨询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好学生资助、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配合团委搞好各项学生教育、文体活动的开展。
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性事务与工作。
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在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处长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政策精神,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工作。
二、认真研究并及时掌握学生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协助处长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培养学生积极向上的健康思想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制定分管工作计划,负责分管工作的年度和阶段工作总结;审定分管工作的各类工作报告、报表;负责分管工作的布置、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组织工作调研,草拟、修订分管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和制度。
五、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做好学生学籍、档案的相关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做好学生资助管理和学贷工作;做好毕业学生相关工作。
六、负责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工作,抓好学生心理咨询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公寓宿舍的分配、调整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管理与指导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的工作开展。
八、兼任团委书记,负责对团委会、学生会、学生社团、广播台、东方学子报的指导与管理工作,积极发挥学生干部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作用。负责校园文化大型活动、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抓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先评优工作,做好违纪学生处分和教育的相关工作,及时处理学生中的突发违纪事件。
十、协助处长抓好学生军训和军事理论教学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稳定和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或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