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23〕20号)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冀招委办〔2023〕53号)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公示,公示结果如下:
1、符合“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条件人员:无。
2、符合“原建档立卡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条件的考生12人,具体情况如下:
3、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条件的考生25人,具体情况如下:
如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联系学生工作处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1月7日——1月13日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311-8859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