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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之“惑”or“祸”—记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每周有约”

作者: 时间:2016-10-19 点击数:

为落实《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冀教政体〔2016〕18号文件的精神,提高我校学生防范“网贷陷阱”的意识和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价值观。学工处于2016年10月19日在动画学院举办2016—2017学年第二期“每周有约”——网贷之“惑”or“祸”。学工处处长魏立峰,公共课部李娟、田茹老师,辅导员曾昭君、乔磊花、王雪飞、张丽芳、张梦娜、赵龙及三十余名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    

在主持人曾昭君介绍了此次活动开展的背景之后,同学们围绕着主题分组讨论了“郑州某学院大学生无力偿还网贷跳楼案”、“某著名工科院校研三学生网贷购买电子产品裸贷案”、“某大学生网贷赌博案”等典型案例,就“网贷的形式”、“网贷的危害”、“网贷陷阱”和“如何防范侵害”达成共识:网贷形式多样,套路多、“陷阱”深,引诱性大,应该增强自控能力,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田茹、乔磊花老师点评到:网贷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催生出来的一种新生事物。我们应该解开网贷之“惑”,才能避免网贷之“祸”。在“利”和“弊”之间权衡,建议同学们远离信贷。因为:

1、同学们还没有完全自立,不具备还贷的能力;

2、网贷的门槛低、缺乏监管,同学们容易被当做诈骗对象。

3、勤俭的作风、科学的价值观是防范网贷风险的有力保障。    

此次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为我校校网网贷风险防范专项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1、要严格排查,防范校园网贷风险。   

2、要加强对经济困难生、攀比心重的学生等重点人群加强教育。   

3、要通过普及信贷知识、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要加强对学生信息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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