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五一”节放假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放假前,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放假前的安全教育。
1、注意交通安全。学生回家、返校最好结伴而行,单独往返的学生,最好选择直达车不要单独在中途逗留。途中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防止出现交通事故;注意保存好自己的财物,防止丢失。假期结束按时返校。
2、注意财物安全。学生离校前,要把自己的物品整理好,锁好柜子、门窗;钱财等贵重物品要带走。
3、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要格外注意,要做到人走关灯,关闭电器的电源,不许私拉乱接,不要在充电器等电器使用时离开房间。
4、注意人身安全。要注意在放假期间保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严禁到不良场所;严禁参与非法游行、传销等;防止被骗上当,误入传销组织;假期住校学生要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
5、加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教育。目前气温逐渐上升,是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高发期。为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严防因游泳戏水带来的意外事故的发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者到危险水域游玩;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或在危险水域停留;不准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或游玩。各二级学院务必将预防溺水事故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延伸到每一名学生。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以及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节假期间,值班辅导员,要掌握学生动态,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对于学生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三、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做好离校留校学生统计,掌握学生去向。学生在5月4日返校,5日正式上课,各学院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学生返校情况于5月5日上午10:00前报学工处。
特此通知。
学 工 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