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律、自强精神,鼓励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和校内实习岗位。具体办法和方案参照《河北美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河北美术学院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实施方案》以及《河北美术学院校内实习管理办法》《河北美术学院校内实习实施方案》执行。
现将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注:薪酬标准1—4项岗位20元/天,5项岗位30元/天。
二、聘用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推荐人数组织有能力、有责任心、被界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填写《河北美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推荐表》报学工处备案;(第五项须填写《河北美术学院校内实习推荐表》),截止时间5月17日。
2、学工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申请学生名单;
3、各用工单位从推荐的学生名单中聘用符合岗位需求的学生;
4、受聘学生须到学工处备案。
学工处
201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