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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组织各学院召开《学生纪律违纪处分规定》研讨会

作者: 时间:2021-07-06 点击数:

为了更好规范学校学生管理制度,2021年7月5日学工处在1号综合楼309室召开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研讨会。会议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周文静主持,副处长姚春龙、范晓曦和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参会。

首先,周处长在会议中强调,制度的制定要有发展的眼光,制度修订的过程中要多沟通多探讨,并结合我校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目的在于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会上研讨了制度汇编修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学院副书记踊跃发言,围绕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我校考试违纪处分、学术诚信、评奖评优、失信行为、个人隐私行为保护的约束和惩戒机制以及教学教育管理计划的处分条例等多项内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初步拟定了《学生纪律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

此次研讨会多角度、全方位修订完善我校学生管理制度,提高了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规范性,使学校学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推进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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